劉強東“10年1元年薪”之約到期:已被授予2600萬股期權
9月22日消息,劉強據媒體報道,東年2015年8月8日,元年約到予萬有照片曝光顯示劉強東與章澤天登記結婚,期已權該消息隨后獲得京東官方確認。被授
與此同時,股期公眾目光也聚焦于京東在前一天發布的劉強2015財年第二季度財報。財報披露,東年董事會已于當年5月通過了一項針對董事長兼CEO劉強東的元年約到予萬十年薪酬計劃。根據該計劃,期已權從2015年至2025年,被授劉強東每年僅領取1元基本工資,股期且不享受任何現金獎勵。劉強
與之配套的東年是一項股權激勵方案:劉強東被授予2600萬股A類股股權,相當于當時京東流通股的元年約到予萬0.9%,并規定在這十年內公司不再向其授予額外股權。
事實上,在2014年京東上市前,董事會就已將公司4%的股權直接獎勵給劉強東。這筆當時估值達6.06億美元的期權,甚至導致京東2014年第一季度賬面虧損37.95億元。因而有業內人士當時就指出,“年薪1元”僅具象征意義,劉強東所持的股權已具有相當可觀的財富價值。
實際上,自蘋果創始人喬布斯以來,“一元年薪”的做法已在眾多互聯網公司乃至全球知名企業高管中流行。有分析稱,科技企業高管往往基本工資不高,但普遍通過股權激勵和績效獎金獲得顯著收入。
如今,劉強東的這份十年薪酬計劃已到期。作為京東董事會主席,他未來的年薪很可能不再僅是1元。這是否會影響劉強東夫婦的共同財產?是否涉及財產變動或分割?
律師指出,“十年計劃”到期不會直接導致法律上的夫妻財產變動或分割。因該計劃屬于公司治理與高管激勵機制的安排,并非婚姻協議或婚前財產約定。
“‘十年計劃’到期意味著劉強東不再受‘每年1元年薪+固定期權’的限制,可重新協商新的薪酬方案。但其此前已行權的2600萬股股票及婚姻存續期間對應的增值部分,原則上仍可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致高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致高家族辦公室專委會主任、致高財富傳承中心主任陳麗婭亦向紅星資本局表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投資收益等財產,原則上為夫妻共同財產。
“無論工資、獎金還是新的股權激勵,如無特別書面約定,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唯通過婚內財產協議,方可改變其法律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