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強迫購物、誘導消費”有大動作!今日起 浙江鼓勵旅游經營者實行“七天無理由退貨”
10月1日消息,整治據新華社消息,強迫起10月1日起,購物櫻花電影修訂后的誘導有大游經營《浙江省旅游條例》正式施行。
該條例進一步改善游客的消費旅游購物體驗,鼓勵引入網絡平臺的動作七天無理由退貨制度維護消費者利益。
購物已經成為人們整體旅游體驗的今日江鼓重要組成部分,占旅游消費的勵旅理由比重較高。
然而,實行旅游行程中不少游客遇到購物消費陷阱,天無退貨櫻花電影比如強迫購物、整治誘導消費等。強迫起
為提升游客體驗,購物條例規定,誘導有大游經營鼓勵旅游經營者實行旅游購物七天無理由退貨承諾制度。消費
旅游行業組織可以根據需要,制定旅游購物七天無理由退貨指引。
而且,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權在旅游行程結束后三十日內,要求旅行社為其辦理退貨并先行墊付退貨貨款或者退還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的費用:
未經旅游者同意安排購物場所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的;
安排的購物場所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屬于非法營業的;
明知或者應知安排的購物場所銷售商品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的;
明知或者應知安排的購物場所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的經營者有嚴重損害旅游者權益記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