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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消息,韓國韓國一名41歲的男吃男子因從公司冰箱拿走并吃掉價值約5元人民幣的零食,竟然被判處盜竊罪。公司
據悉,元零該男子是食被某物流公司合作廠商的員工,2024年1月18日凌晨4點多,判盜他在上班時從公司冰箱中取走并食用了一個價值400韓元(約合人民幣2元)的竊罪巧克力派和一個價值650韓元(約合人民幣3元)的卡仕達醬蛋糕。
也正是需賠因為如此,他被指控盜竊公司財務,償元而男子堅稱公司一直默許員工拿取零食,韓國但一審法官未采納該說法,男吃認定其具有盜竊意圖。公司
根據韓國《刑法》第329條規定,元零判處其5萬韓元(約合人民幣255元)罰款。食被
該男子不服判決,判盜提出上訴,今年9月18日,案件進行二審的首次公審。
二審中,被告律師提出多項質疑,指出冰箱位于辦公室公共區域旁,易使員工誤以為其中食物屬于公共資源,且監控畫面顯示被告進出毫不猶豫,沒有偷偷摸摸的樣子。
法官表示,雖然被告行為并非出于惡意,但法院仍將審查其中是否涉及法律問題,并同意律師申請兩名證人出庭,第二次上訴聽證會定于10月30日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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